| 信件标题 | 关于本人能否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咨询 | ||||
| 信件编号 | 202607231509 | 来信时间 | 2026-07-23 03:57:42 | 办结时间 | 2026-07-27 |
| 处理情况 | 办理完成限时件 | ||||
| 内容 |
反映本人系青川县凉水镇居民,之前本人因聚众斗殴由利州区检察院判定微罪不诉,现在本人需要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。诉求:咨询本人能否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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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处理结果 |
尊敬的李先生: 您好!您于2026年7月23日通过广元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提交的“关于本人能否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咨询”(受理编号:202607231509)的来件已收悉,我单位于2026年7月23日16时10分与您联系,并安排专人核实,现将有关情况向您作出相关解释和答复: 经核实:申请无犯罪记录可在手机上下载天府通办APP,注册登录之后再进入电子证明里点击证明类选择无犯罪记录证明,即可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。如天府通办无法开具,您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。 以上回复,工作人员已于2026年7月24日9时17分通过电话与您进行联系并回复,通话时长47秒。如您对上述的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,可拨打18582972313进行咨询,感谢您的来电 !
青川县公安局 2026年7月2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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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处理部门 | 青川县公安局 | |||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