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信件标题 | 关于去世人员土地是否能保留在子女名下的咨询 | ||||
| 信件编号 | 202609090898 | 来信时间 | 2026-09-09 10:52:35 | 办结时间 | 2026-09-10 |
| 处理情况 | 办理完成限时件 | ||||
| 内容 |
咨询现在政府进行二轮土地延期,父母已去世,子女户口已迁出本地,父母的土地是否还能保留在子女名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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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处理结果 |
孙女士: 您好!您于2026年09月09日通过广元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提交的“关于去世人员土地是否能保留在子女名下的咨询”(受理编号:202609090898)已收悉,我单位安排专人核实,现针对您反映的问题作如下回复: 经核实:。若父母承包户内所有成员均已离世(整户消亡),子女户口已迁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,不具备本集体农户承包资格,该承包地由村集体收回。以上回复工作人员2026年9月10日11:15分电话联系您,如有疑问欢迎致电0839—6556206。
剑阁县秀钟乡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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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处理部门 | 秀钟乡 | ||||